English

取缔邪教就是维护人权

1999-12-10 来源:光明日报 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 陈志尚 我有话说

已经揭露出来的大量事实充分证明,“法轮功”决不是什么宗教组织,也不是气功团体,而是地地道道的邪教组织,它的活动已经触犯法律,造成危害社会的严重后果,政府决定取缔是完全正确的。我们北京大学的教师和学生都坚决拥护和支持中央的决定,决不允许这种邪恶势力在社会主义的中国任意泛滥。

值得注意的是,在我国政府宣布取缔邪教组织“法轮功”之后,李洪志立即在美国寻求庇护。1999年7月24日李洪志在接受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采访时,居然公开在电视上说什么:“我呼吁世界各国政府、国际机构、善良的人们能给我们支持和帮助,解决目前在中国发生的危机。”这实在可耻之极!中国政府根据李洪志操纵的“法轮功”邪教组织的违法行为,及其所造成的危害社会的严重后果,为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、维护社会公共秩序,决定予以取缔,完全是正义的合法的行动。对中国来说绝不是什么危机。恰恰相反是消除了一个隐患,或者说是消除了可能的潜在的危机,完全有利于人民的团结和社会的稳定,有利于保护真正的宗教活动和信仰自由。这样做,也是制止已经戕害了1400多人生命的“法轮功”组织继续害人,挽救了数以百万计的受骗上当的善良的群众,使他们得以摆脱邪教的精神控制,离开歪门邪道而重新走上为人的正道,依靠科学的精神和正确的方法去获得身心健康,这才是保护人民,真正维护人民的人权。这正是对人民负责的人民政府理所应当采取的正义行动,是大快人心,大得人心的好事。李洪志竟叫嚷什么“中国发生了危机”。这样颠倒黑白地向洋人诉说,不正完全暴露了他的卑劣嘴脸和反动的立场么?

值得我们注意的是,这位自吹“功力达极高层次”法力无边的邪教教主居然会公开向外国人求救,它足以说明曾经被“法轮功”信徒们盲目崇拜的假神仙李洪志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货色。看来他的所作所为不仅丧失了起码的人格,而且还丧失了国格,是个骗子加洋奴的双料丑类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